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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设置渔船身份标识 启东一渔船船东被罚4000元

来源: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3-10-10 字体:[ ]

10月7日,苏启渔05***船船东虞某某因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终端设备内置身份标识,缴纳了4000元处罚款,该船只的九位码错误AIS设备也已被责令改正到位。

9月23日,启东市渔政监督大队执法人员在吕四渔港对苏启渔05***船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船AIS设备系统显示的九位码及船名与《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登记的内容不一致。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后,发现苏启渔05***船的AIS设备是从已报废处理的渔业船舶浙岱渔04***船拆下,并安装至当事人所在船,此AIS设备并未按规定进行重新设置参数信息,故显示的仍是浙岱渔04***船的船舶信息

当事人虞某某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终端设备内置身份标识的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款之规定“渔业船舶应当安装、开启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通讯终端设备,禁止自行变更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终端设备内置身份标识,禁止虚假报警等违法使用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通讯终端设备的行为”的规定。依照《江苏省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三)渔业船舶自行变更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终端设备内置身份标识的……”之规定,启东市渔政监督大队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终端设备内置身份标识,并处罚款人民币4000元整。

据悉,8月16日以来,江苏省开展渔业无线电秩序联合整治专项行动,严查进港渔船AIS设备九位码,打击在海渔船关闭AIS设备和北斗终端、篡改或冒用九位码等违法行为。期间,市农业农村局联合江苏渔港监督局、南通海防、海事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活动,9月1日至今,全市共检查船舶434(艘次),发现问题15个,纠正违法行为6个,立案查处1起。(撰稿人:胡会发)